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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户用光伏规模定了!补贴7.5亿元 约350万千瓦
时间:2019-04-12 【转载】 来自于:智通财经网
今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征求对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附件通知中明确了2019年度安排新建光伏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30亿元,其中,7.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折合350万千瓦)、补贴竞价项目按22.5亿元补贴(不含光伏扶贫)总额组织项目建设。
工商业项目竞价补贴计算如下:
(1)普通光伏电站和全额上网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II类资源区修正后的电价=申报电价-0.05元/千瓦时,III类资源区修正后的电价=申报电价-0.15元/千瓦时。
(2)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修正后的电价=申报电价-所在省份燃煤标杆电价+0.3元/千瓦时,其中燃煤标杆电价不足0.3元/千瓦时地区的项目,申报电价不进行修正。
(3)申报电价以0.1厘/千瓦时为最小报价单位。
通知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对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国家能源局各派出监管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电规总院、水电总院,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各有关企业:
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风电、光伏发电产业高质量发展,我们组织研究起草了《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请你单位研提意见,并于4月26日前反馈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逾期不反馈视为无不同意见。
联系电话:010-68555879,010-68555048
传真:010-68555045
附件: 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