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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时间:2020-02-26 【转载】 来自于:国家能源局
为指导和规范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电力监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2号)、《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电监会14号令)等文件要求,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办法(暂行)》。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自公开之日起有效期30日。
联系人:王沛然
联系方式:010-66597338
邮箱:wangpr160@126.com
附件: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