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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工信部最新征求意见,光伏玻璃不受产能置换限制!

时间:2020-12-16  【转载】   来自于: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

12月16日,工信部公开对《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其中,第四条内容显示,下列情形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包含如下表述:

光伏压延玻璃和汽车玻璃项目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但新建项目应委托全国性的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召开听证会,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先进性、能耗水平、环保水平等,并公告项目信息(附件1),项目建成投产后企业履行承诺不生产建筑玻璃。

今年下半年,受供求关系影响,光伏玻璃价格暴涨一倍,且有价无市。随着光伏压延玻璃产能限制放开,光伏玻璃供应紧张问题将逐步得到缓解,不会对光伏产业发展行程掣肘,未来玻璃价格也将更加合理。

为深入推进水泥玻璃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的指导各地开展产能置换,巩固化解过剩产能成效,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现行的《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17〕337号)进行修订,形成了《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修订稿)》(见附件1)。

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截止2021年1月19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公示意见反馈信息表》(见附件2)并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电子邮件发送至yclsjcc@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公示意见反馈)。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建材处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6日-2021年1月19日

附件:

1.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修订稿).pdf

2.公示意见反馈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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