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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支持太阳能、风能、核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领域对外投资

时间:2021-07-20  【转载】   来自于:封面新闻

7月16日,记者从商务部获悉,近日,商务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工作指引》)。

《工作指引》提出,要在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推动绿色生产和运营,建设绿色基础设施,打造绿色境外经贸合作区,推进绿色技术创新,推动企业主体绿色转型,遵循绿色国际规则,鼓励和引导走出去企业提高绿色发展意识,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与东道国携手共建清洁美丽世界。

记者注意到,《工作指引》共明确了十项重点工作,即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绿色生产和运营、建设绿色基础设施、打造绿色境外经贸合作区、推进绿色技术创新、推动企业主体绿色转型、防范生态环境风险、遵循绿色国际规则、优化绿色监管服务、提升绿色发展信誉。其中包括,支持太阳能、风能、核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领域对外投资,参与全球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鼓励企业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开展对外投资项目环境评估和尽职调查,识别潜在环境风险;推进绿色施工,注重采用环境友好的 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新工艺,做好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加大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最大程度降低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等。

据悉,《工作指引》适用于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推进绿色发展相关活动,同时适用于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进行相关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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