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分布式光伏,能源局再次发文!
近日,国家能源局就光伏项目补贴、光伏扶贫用户电价执行等问题一一做了答复。就分布式光伏安全生产问题发布征集《分布式光伏安全生产问题和意见建议的函》,详细情况如下:
问题一:光伏发电自发自用变更为
全额上网是否可享受补贴?
问题:
您好,我们在2017年-2018年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是自发自用余额上网模式,但因业主结算问题,目前想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现在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是否可以享受补贴呢?留言时间:2021.7.21
答复: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将上网模式由“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变更为“全额上网”后,可以按照项目并网当年的相关价格政策进行结算,从上网模式变更后开始执行。
答复时间:2021.8.3
答复单位:新能源司
问题二:关于光伏扶贫用户电价执行的问题
问题:
光伏扶贫户因乡村建设被迫拆除,换址后集中安置且重新并网,请问补贴电价如何执行?留言时间:2021.7.27
答复:
光伏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现由农业农村部负责,项目迁址重建后是否还享受光伏扶贫相关政策由相关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建议您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了解有关情况。
答复时间:2021.8.3
答复单位:新能源司
问题三: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与充电站项目相结合的政策咨询
问题: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厂拟利用厂区部分建筑物屋顶和部分未利用场地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同时在电厂厂前区停车场配套相应的充电设施,为周边物流企业及社会车辆提供充电配套服务。想咨询一下在光伏接入方式和充电桩供电方式方面能否有效结合,实现光伏给充电桩供电,形成“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或者光伏通过电厂厂用电系统和充电桩实现“全部自发自用”。留言时间:2021.7.22
答复:
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对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转变城乡用能方式有重大战略意义,是促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举措。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能够改善用电结构、促进民生发展,我们鼓励并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支持通过先进的用电优化控制手段实现“全部自发自用”。
答复时间:2021.7.30
答复单位:新能源司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集分布式光伏安全生产问题和意见建议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中电联、电规总院、水电总院,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新能源商会、可再生能源学会,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迅猛,装机总规模不断扩大,随着“双碳”行动方案的实施和“整县开发试点”工作的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还将进一步快速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数量众多、区域分散,安全管理难度较大,给人身安全和系统安全带来了新风险新挑战。为全面准确掌握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生产情况,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向你们征集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布局选址、设计选型、建设施工、运行维护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应对措施建议,并于8月18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方式:010-81929634, 81929600(传真)
fdsafety@163.com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