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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限制前沿技术出口,包括光伏硅料和硅片制备环节

时间:2023-01-22  【转载】   来自于:商务部官网

2022年12月30日,中国商务部官网发布了《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征求公众意见版)》(以下简称“《目录(征求意见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2020年版本《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相比,本次修订是我国在延续既有《目录》框架的基础上,为加强国际技术合作创造积极条件,根据国家发展情况作出的实时更新。但《目录(征求意见版)》对大部分“控制要点”的描述依然较为上位,具体审查标准依然有待监管和执法实践的进一步明确。

据了解,本次出口限制具体到产业领域维度,本次拟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互联网/信息、光伏/新能源、自动驾驶、生物医药等,这也与我国近年来在相关技术领域的迅猛发展相符。主要关注光伏硅片制备技术、激光雷达系统、用于人的细胞克隆和基因编辑技术、CRISPR基因编辑技术、合成生物学技术、农作物杂交优势利用技术、散料装卸输送技术等7项禁止或限制出口技术条目。

在光伏/新能源领域,本次修订涉及一项新增限制出口技术条目“光伏硅片制备技术”,具体控制要点表述为“大尺寸硅片技术、黑硅制备技术、超高效铸锭单晶/多晶工艺等”。上述控制要点主要涉及光伏产业链上游的硅原料和硅片制备环节目前的研究热点,同时也是国内企业处于领先地位的技术。例如,在“大尺寸硅片技术”方面,国内企业推出M10(182mm)和G12(210mm)大尺寸硅片目前已占据市场主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凡是涉及向境外转移技术,无论是采用贸易还是投资或是其他方式,均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其中限制类技术出口必须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技术出口许可,获得批准后方可对外进行实质性谈判,签订技术出口合同。据此,那些已经或者正在规划海外设厂的硅片企业,一则需要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目前的困难,另一方面须得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技术出口许可。

原文如下:

关于《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技术进出口管理,根据《对外贸易法》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商务部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对《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包括商务部、科技部2008年第12号令和商务部、科技部2020年第38号公告,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拟删除技术条目32项,修改36项,新增7项,修订后《目录》共139项,其中,禁止出口技术24项,限制出口技术115项。此次修订对《目录》进行较大幅度删减,细化部分技术条目控制要点,为加强国际技术合作创造积极条件。1. 电子邮件:miaoyang@mofcom.gov.cn;3.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服贸司,邮编:100731。附件: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征求公众意见版)

商务部服贸司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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