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印发2018—2020清洁能源工作方案 光伏装机容量目标9GW
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青政办〔2018〕181号文件。
文件指出,未来青海将围绕“使青海成为国家重要新型能源产业基地”,以新能源规模化开发为重点,以100%清洁能源使用为目标,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智能电网建设为保障,打造清洁能源建设、使用和输出全链条示范省。
建设海南州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立足塔拉滩和切吉富集风光资源、黄河上游龙羊峡以上河段投产的水电,建设海南水、光、风可再生能源基地,多种电源互补外送至中东部地区。2020年,按照送电容量400万千瓦考虑,规划建成配套光伏500万千瓦、风电300万千瓦、光热50万千瓦;2022年,按照送电容量800万千瓦考虑,规划建成配套光伏1000万千瓦、风电400万千瓦、光热100万千瓦。
建设海西州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立足全国最好的光照资源、大面积荒漠化土地、丰富的熔盐资源,建设海西核电、光热、光伏、风电可再生能源基地。“十三五”期间以本省消纳为主,随着光热技术的逐步成熟以及格尔木南山口抽蓄电站的投运,适时考虑海西基地开发外送。到2020年建成光伏400万千瓦、风电260万千瓦、光热50万千瓦。
做大做强光伏上下游产业链,形成以硅为主、多元发展、集中布局的产业格局。打造光伏应用与制造垂直一体化发展新模式,强化政策支持和引导,培育一批具有创新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光伏制造业,提高光伏产品在全省终端市场的占有率。(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通过补链招商和鼓励现有光伏企业延伸产业链,重点引进单晶硅、硅片、特高效电池及光伏背板膜等项目,改变全省光伏产业“哑铃式”的发展现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培育光伏行业龙头和品牌企业,提高光伏中端各环节产品及配套产品性能和规模,使组件光电转换效率达到或超过国家光伏领跑者计划要求。(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积极谋划光热产业发展,依托首批光热电站示范项目建设,组建省内光热发电工程技术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国外光热技术,积累工程技术经验,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热发电技术。(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科技厅)引导和规范熔盐储能产业发展,争取建成全球最大的太阳能光热发电储能材料生产基地。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