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光”战 疫必“伏”!
截至2020年2月10日15时,全国累计确诊40245例,死亡909例,治愈3391例。
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春节,这是一个注定要被载入史册的春天,这是一个全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同抗疫的闪光时刻,然而,对于中国的光伏行业而言,这只不过是经历数次大风大浪、克服各种艰难险阻后的又一道坎坷,毫无疑问,我们一定能跨越。党中央高度重视此次疫情,从国家部委到地方政府,无不时刻关心惦念着民营光伏企业的存续发展,力争助力光伏企业早日迎来真正的春暖花开。
受经济持续下行、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去产能、金融去杠杆、流动性分层等叠加影响,民营企业的信心不断受到冲击。这次疫情将进一步使民企雪上加霜。当前疫情下, 国家相继出台多项措施,减轻企业压力。
1月31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电力保障服务和当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电力保障服务和当前电力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提出要求,同时强调:电力企业要及时修订施工作业方案,重新确定合理工期,严禁抢进度、赶工期。
2月2日,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金融更好服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财政部印发《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对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资金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为降低企业风险,度过疫情危机,财政部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帮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争取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对于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
2月7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对于疫情发生以来停工、停产的企业,可适当追溯减免时间。对因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容(需)量电费的,实际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过部分按实计取。此外,通知要求全力保障为疫情防控直接服务的新建、扩建医疗等场所用电需求,采取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等措施,降低运行成本。
2月7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党组进一步研究出台应对疫情影响、全力恢复建设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共计十二条举措,将包括1)雄安500千伏雄东变及220千伏送出工程;2)青海~河南、雅中~江西±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张北柔性直流,蒙西~晋中、张北~雄安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总建设规模713亿元;3)陕北~武汉±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山西垣曲抽水蓄能电站等一批工程,总投资265亿元在内的项目列入复工和新开工建设范围。
2月8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审计署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通过转向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安排贴息资金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月9日,工信部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将采取全力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扶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支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等六方面20条措施,帮助广大中小企业坚定信心,强化措施,实现有序复工复产,渡过难关。